對於工作,基督徒有一個神奇的常用詞語,叫做「意義」。
和弟兄姊妹討論工作與信仰,發覺大家常常把工作的意義放在口中,甚至將之看為驗正工作召命的重要準則。例如,某弟兄的工作是手機推銷員,上司每天對他的要求是向客戶推銷公司最要「大賣」的手機,對他來說,工作的重點是成功令客戶出機,每天如是。多年以來,弟兄對此工作雖說不上喜愛,但也自得其樂…直至,有一天在教會團契,導師問這位弟兄:「工作佔了你清醒的大部分時間,所以不能輕看,你有否想過,你的工作有甚麼意義?」他回家想了很久,卻苦無答案。
他想不出除了賺錢外,究竟,推銷手機,有甚麼信仰意義呢?
一說到意義,我們會發現不少在職信徒都會從事「幫人」的工作,常見的例子是老師、社工、醫生、護士等,因為這類工作都是「幫助有需要的人」,甚至可以是傳福音的機會,所以「很有意義」。然而,對做商業買賣的信徒而言,貿易轉口、生產製造、賣手機、賣汽車、賣糖水、賣電腦、甚至賣水貨等,又有甚麼信仰意義呢?而天天負責電話服務熱線的員工,又與傳福音有何關係呢?
在香港職場的現實中,直接「幫人」的工作畢竟只佔少數,因此從「幫人」的角度來看,大部份的工作都是「冇意義」的,原因十分簡單,在一個以市場供求為主導的經濟系統中,「意義」並不是工作的原因,有供有求才是重點。若職場信徒不能明白此點,便與緣木求魚毫無分別。
回到聖經,我們會看見大多數聖經人物的工作本身並沒有甚麼內在的意義,例如保羅織帳棚、約瑟做管家、尼希米做酒政、耶穌父親約瑟做木匠等,這些都不是直接「幫人」的職業,可見在職信徒太過強調工作的意義時,往住忽略了大部工作的最基本目標其實是賺取收入以維持生計,當中並沒有甚麼偉大的信仰目標。事事強求「工作的信仰意義」,往往只會限制了工作的選擇,引來無謂的煩惱。
當我們能夠正視和明白這點,就會明白所謂召命與工作,並非指上主要人進一種等定的職業中才能回應祂的召命,而是指在工作的實際處境或工作的收獲中,人如何見證出基督信仰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