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2:7 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 8 耶和華神在東方的伊甸立了一個園子,把所造的人安置在那裡。 9 耶和華神使各樣的樹從地裡長出來,可以悅人的眼目,其上的果子好作食物。園子當中又有生命樹和分別善惡的樹。 10 有河從伊甸流出來,滋潤那園子,從那裡分為四道: 11 第一道名叫比遜,就是環繞哈腓拉全地的。在那裡有金子, 12 並且那地的金子是好的;在那裡又有珍珠和紅瑪瑙。 13 第二道河名叫基訓,就是環繞古實全地的。14 第三道河名叫底格里斯,流在亞述的東邊。第四道河就是幼發拉底河。 15 耶和華神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 16 耶和華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 17 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18 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 19 耶和華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樣走獸和空中各樣飛鳥都帶到那人面前,看他叫甚麼。那人怎樣叫各樣的活物,那就是牠的名字。 20 那人便給一切牲畜和空中飛鳥、野地走獸都起了名;只是那人沒有遇見配偶幫助他。 21 耶和華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 22 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 23 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 24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25 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體,並不羞恥。
創世記第一章記載了神在六天創造了萬物和人類,而且都是好和甚好的。這章經文只講神創造萬物和人類的過程,沒有提及甚麼是不好,也沒有談及對人的規限,而這幾項,就在第二章作了詳細的描述,這些內容也正是第二章的重點。我們在本期和下期(共兩篇),集中討論在創造的秩序中,甚麼是好,甚麼是不好,也就是神所設下的道德秩序。
專為人而設的道德秩序
說到道德秩序,我們首先要留意的是在創世記第一章的講述中,只介紹了神在創造的設計(物質秩序),和神界定萬物的功用(功能秩序)。這兩個秩序都是存於所有被造之物當中的。例如,創1:16-18「…於是神造了兩個大光,大的管晝,小的管夜,又造眾星,就把這些光擺列在天空,普照在地上,管理晝夜,分別明暗。神看著是好的。」告訴我們,光是神所賜予的,這是物質秩序,而光的功用是普照地上,管理晝夜和分別明暗,這是光的功能秩序。在這些事物當中,神看著都是好的。
到了第二章,我們看見有分別善惡樹,而且神命令亞當不可吃其樹上的果子,一旦吃了,就必定會死。對於分別善惡樹的描述,我們發現有兩方面是第一章完全沒有的。首先,是神創造了分別善惡樹,從此為好與壞定出界線,人不當逾越,而且何謂好,何謂壞,皆由神所定,毋須向人解釋,更毋須先要由人接受。第二,有關在伊甸園中分別善惡樹的規限,其實只是對人適用。
人類的行為由分別善惡樹所規限,這是「道德秩序」。於是,對人類而言,創造的秩序共有三方面:
物質秩序──神的賜予
功能秩序──萬物的用處
道德秩序──事物在神面前的好與壞
而這三個創造秩序中,只有人類有道德秩序。
道德秩序不能被約化為功能秩序
在討論道德秩序前,我們先要強調,在這三個創造的秩序中,沒有一個低於另一個,也沒有一個從屬於另一個的。說明這點之後,我們就可以開始探討道德秩序是甚麼。
對在職信徒來說,一提及神的道德秩序,很多時就會聯想到職場倫理。在職場中,信徒的職場見證一般以誠實為重點,也就是強調不說謊話,並且會引用舊約「十誡」─「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與及福音書中耶穌說:「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 作為根據。
再者,在職信徒十分看重遵守各種社會上的法例,一方面是來自基督信仰中的「律法」和「約」的傳統,另一方面則來自新約中有關順服掌權者的教導。於是,我們便有「在半夜郊區,路上沒有車輛時,基督徒可否衝紅燈過馬路」的討論。
做事誠實、守規則,當然有其重要性,也是人類社會得以運作暢順的基礎。試想一下,若在職場之中,人人都不知誠信為何物,以欺騙為達成交易的手段,而且由於人人都不守規矩,致令工作和交易根本不能公平地進行,其結果將會是不再有職場,亦不會有市場。
不難看到,若要社會和經濟正常運作,誠實和守規則是有其功能的──保持系統在合理的成本下安全可靠地運作,也就是說,無論人們的道德觀念如何,他們為了生存,就應該不說謊言,不犯規矩。從這個角度來說,誠實和守規則是功能秩序的一部份,也就是說,無論有沒有神的道德秩序,無論人是否相信創造主,他們都會為了人類社會和自己的利益得以維持而贊同誠實和守規則。因此,誠實和守規則無疑是重要的,但卻不必然是基督徒的。反過來說,基督徒不能單單死守規則,卻忽略了更大的善,變為律法主義者。對此,耶穌就曾指出:「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 又說:「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若我們不明白此點,我們就會在不知不覺間把道德秩序約化為功能秩序了。
在創造的秩序中,究竟甚麼是道德秩序呢?也許,我們先要看看創世記第二章的論述。
分別善惡樹
創世記第二章內容重點都是集中於人類的(或說與其他被造之物無關),其一是工作:「耶和華神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其二是對善與惡的界定:「耶和華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其三是群體:「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
對於分別善惡樹,從經文中得知此樹是神所賜予人的,樹的名字是「判別善惡的樹」。我們可以理解為,善惡只有由神判斷的意思,人只能按神的安排而行。然而,也有好些問題是無法從經文中得到答案的,例如:
伊甸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人類都可以隨意吃,意思是說,樹上生出果子的功用,是為人類提供糧食,然而,分別善惡樹上雖然也有果子,但人卻不可以吃。換言之,此樹的果子對人沒有作食物功用,它的存在,只是告訴人,對與錯的判定,是在乎神,不在乎人。可是,神為何造一棵會生果子卻對人毫無功用的樹?而且更把此樹放在只屬於人的伊甸園的中間,和生命樹同列。對於此樹的果子,人只知其然(不能吃),卻不知其所以然(為何吃了會死)。在可以吃和不可以吃(也就是善與惡)之間,除了由神斷定之外,還有沒有其他原則?
道德,就是對與錯的行為選擇。在分別善惡樹的故事中,我們發覺對與錯的界定不在乎客觀的功能(有沒有用)原因,甚至不在乎有沒有原因,只在乎神的界定。原來,在創造的秩序中,善惡的界定只有來自神本身。這就是創造觀的道德秩序。
面對分別善惡樹,亞當和夏娃不是去分析為何吃了該樹的果子會死,而是清楚知道不可以去吃。這種觀念對事事講求分析、理解、功用和利益的職場而言,是一種根本上的挑戰。例如,大型企業往往會為了提高長遠的股東利益而「投資」於建立一個良好的形象,因此,「好形象」是一種經分析和計算的投資,是為了「自利」,是有計算的。可以說,企業花費在「好形象」的項目,不是為了「善」,而是為了較長線的投資回報。
又例如,有些人建議初職者在工作時不要怕「蝕底」,不要「計較」,因為這樣才能有「朋友」,也就是說,在細心「計算」後,發現不「計較」是有利的。所以這「好」,是有其在職場上的實用原因的。
但創世記中分別善惡樹的出現,要告訴我們,真正的善惡、真正的好和不好,是來自神的界定。而創世記2:18提到「那人獨居不好」,是另一個例子。為甚麼群居(建立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好、有家庭是好,單獨就是不好,聖經沒有解釋,我們只知道這是神界定的。
道德秩序不同於功能秩序,因為後者是有客觀因素的,例如,果子的功能給人作食物、人的工作要看守和修理伊甸園、不同光體要分管晝夜等等。但是,對道德秩序而言,甚麼是好,甚麼是壞,則完全是由神所界定,並沒有加以解釋。
由此可見,若把道德(秩序)看為一種有用有好處的功能(秩序),我們就很易陷入相對主義中,失去了以創造主為中心這焦點。例如,在某文化中,要有某種服飾才是「好」,但同一服飾,在另一文化中,卻有「不好」的意思,但其實,那服飾被視為好抑或不好,往往要視乎它原本在該文化之中的功能是甚麼,不能一概而論。明白了此點,我們就不會從功能的角度去判斷甚麼是神看為「好」,甚麼是神看為「不好」。一切,都必須要回到神原本創造的秩序之中。
然而,我們很快就會想到,若不從功能的角度去看善與惡、好與壞,而我們自己又不是神、更不能說是很明白神,我們根本無法從神所界定的角度看甚麼是好,甚麼是壞,基督徒豈非成為了虛無主義者?而聖經在這方面,又有何教導?
下文再談
按:本文是HKPES楊醫小組和楊醫討論道德秩序的摘要
聖經詮釋:楊錫鏘牧師
文章整理:黃讚雄
本文刊載於:HKPES《職報》九 ‧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