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 我必使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使你的名為大;你要使別人得福。 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給他;詛咒你的,我必詛咒他。地上的萬族都必因你得福。」創世記 12:1-3 RCUV
召命從來都是由神來主導,其大前題或大方向是要往神所「指示」你的地方去,而這正正就是神為人所預備的功能秩序的本質所在。根據創世記第12章1-3節的描述,雖然神給人的召命是有明確的應許及目的,不過其餘有關往那裡去的細節卻是欠奉,是要那人及那人的後裔慢慢地探索、尋求和辨識。亞伯蘭從神所領受的召命,便是一個非常典型的例子,甚至可以說是召命的一個原型。在此神只說「你要離開…往我所指示你的地方去」,但卻沒有清楚說明要前往的…是要到達那一個的目的地去。
由此可見,除了神為人所預備的道德秩序方面的指示是比較清晰、較為明顯之外,神對人有關召命 (神為人所預備的功能秩序) 方面的指示,卻往往都是比較含糊,並非一目了然,一般都沒有一個清晰可見的路線圖,給人可以一清二楚地預先知道,讓人可以按部就班地順序依從。人不是要隨遇而安地「見一步行一步」,而是要帶著一個尋求明白神指引的心態、憑着信心來「行一步見一步」。正如亞伯蘭是要在沒有目的地的情況下,先憑信去踏出第一步,並且要每一天每一步來探索、來尋求明白神的指引、來跟隨神的帶領。
為了要回應神給人獨特的呼召,每一個人都需要從自己的原點有所離開,特別是要離開那些阻礙自己去回應神召命的地方。「本地」、「本族」、「父家」代表著人所重視的「家園」、「家庭」、「家產」,也代表著人所自然留戀而極不願意放手離開的「安舒區」、「安樂窩」、「安全感」。神的呼召表明人對召命的回應,其實並不需要倚靠人所擁有的資源和能力,而是要全然倚靠神的恩典和能力。所以神接著便指出說:「我必使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使你的名為大;你要使別人得福。 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給他;詛咒你的,我必詛咒他。地上的萬族都必因你得福。」
神在此清楚地表明人生召命的目的就是「要使別人得福」。究竟人如何能夠完成神的這個召命?你和我怎樣能夠在職場之中使別人得福?若留意神在此不斷重複強調「我必」:「我必使你…我必給你…使你…我必祝福…我必詛咒!」我們不難發現原來答案並不在於領受召命的人,而是在於發出召命的神。召命的成全其實完全在於神的應許和保證,也完全在於神祂自己的工作,人只需要透過信靠和順服來配合神所做的工作。換句話說,召命不單是由神來主導,更加是由神來成全。
由此看來,回應召命不單是一個蒙福的旅程,更加是一個要使別人得福的旅程,因為神清楚明確地指出:「你要使別人得福…地上的萬族都必因你得福。」因此,一個領受神召命的人,必然是一個領受神祝福的人,不過我們之所以領受召命和祝福,目的只得一個,就是為了要使別人藉著我們而得著祝福。所以為了要回應神給人的召命,我們除了要離開那些阻礙自己去回應神召命的地方,更加需要離開那些令自己不能蒙福的東西,離開那些令自己不能使別人得福的東西。
可惜人往往把召命的焦點放錯了在自己的身上,不單全靠自己,而且全為自己,拼命追求神的祝福,卻忘卻了要去追求那位賜福的神,並且追求神的國和神的義。我們需要明白無論是「國」、是「福」、是「名」,都是從神而來的禮物,是要靠神的賜予,並不能靠人的努力追求和爭取。所以主耶穌提醒我們並不需要追求這些東西,因為我們的需要天父是知道的,我們只管追求神的國和神的義,就是追求去回應神給人的召命,要離開…前往神所指示自己的地方去…使別人得福,神應許這些東西「我必」加給你們。
鍾梓昭
前HKPES資深事工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