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士師秉政的時候,國中遭遇饑荒。在猶大的伯利恆,有一個人帶着妻子和兩個兒子往摩押地去寄居。這人名叫以利米勒,他的妻名叫拿俄米;他兩個兒子,一個名叫瑪倫,一個名叫基連,都是猶大伯利恆的以法他人。他們到了摩押地,就住在那裏。後來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死了,剩下婦人和她兩個兒子。這兩個兒子娶了摩押女子為妻,一個名叫俄珥巴,一個名叫路得,在那裏住了約有十年。瑪倫和基連二人也死了,剩下拿俄米,沒有丈夫,也沒有兒子。她就與兩個兒婦起身,要從摩押地歸回;因為她在摩押地聽見耶和華眷顧自己的百姓,賜糧食與他們。於是她和兩個兒婦起行離開所住的地方,要回猶大地去。拿俄米對兩個兒婦說:「你們各人回娘家去吧。願耶和華恩待你們,像你們恩待已死的人與我一樣!願耶和華使你們各在新夫家中得平安!」於是拿俄米與她們親嘴。(得一1-9a)
她們就放聲而哭, 說:「不然,我們必與你一同回你本國去。」拿俄米說:「我女兒們哪,回去吧!為何要跟我去呢?我還能生子作你們的丈夫嗎?我女兒們哪,回去吧!我年紀老邁,不能再有丈夫;即或說,我還有指望,今夜有丈夫可以生子,你們豈能等着他們長大呢?你們豈能等着他們不嫁別人呢?我女兒們哪,不要這樣。我為你們的緣故甚是愁苦,因為耶和華伸手攻擊我。」兩個兒婦又放聲而哭,俄珥巴與婆婆親嘴而別,只是路得捨不得拿俄米。拿俄米說:「看哪,你嫂子已經回她本國和她所拜的神那裏去了,你也跟着你嫂子回去吧!」路得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哪裏去,我也往那裏去;你在哪裏住宿,我也在那裏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你在哪裏死,我也在那裏死,也葬在那裏。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地降罰與我。」拿俄米見路得定意要跟隨自己去,就不再勸她了。於是二人同行,來到伯利恆。(得一9b-19)
如果我們假設「召命」只[1]從屬於神所創造的「功能秩序」,而假設搵食的「食物」是從屬於神所創造的「物質秩序」的話,我們便明白當「功能秩序」遇上「物質秩序」,一個忠於去回應上帝「召命」的人,其實並不保證一定會平步青雲、飛黃騰達、豐衣足食、三餐無憂,而是有可能會遇上挫折失敗、徒勞無功、「搵食艱難」甚至是「無啖好食」的人生際遇。
《路得記》這個聖經故事將「召命」的其中一個焦點放了在傳宗接代、繼後香燈這條要「生養眾多」、承傳生命的創造召命(Creation mandate)的主線上面,我們從作者將法勒斯的家譜記載在整個故事的結束可見一班。(有趣的是這個家譜最終是指向大衛,而從馬太福音一章的家譜我們得知,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其實最終都是指向耶穌基督。換句話說,創造召命最終都是指向救贖召命,以致救贖召命能夠恢復上帝的創造召命[2]。)
拿娥米作為妻子,她為以利米勒傳宗接代、生了兩個兒子,不過由於國內遭遇饑荒[3],搵食變得非常艱難,他們夫婦二人為了生存,也為了兩個兒子有一個更加美好的將來,於是舉家從猶大的伯利恆[4]遷徙到摩押地去寄居。不過當他們安頓下來之後,雖然生活環境似乎有所改善,家庭環境卻出現了重大的改變,因為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死了(上帝給他的「功能秩序」和「物質秩序」都同時畫上了句號,相信這「命定」一早就已經把以利米勒移居摩押與否的這個決定都計算在內),剩下婦人頓時成為寡婦,和她兩個兒子頓時成為孤兒。
當時這兩個兒子究竟幾歲,是否已經長大成人,聖經作者並沒有清楚交代,只提及他們後來分別都娶了摩押女子為妻,一個名叫俄珥巴,一個名叫路得,在那裏成家立室,或許可以在那裡安定下來、開枝散葉、繼後香燈。不過十年轉眼便過去,他們不單未有所出,而且這兩位丈夫都英年早逝,他們便如飛而去,剩下了拿俄米、俄珥巴及路得這三位個既沒有丈夫、也沒有兒子的寡婦,家中不單頓時失去了至親,而且也頓時失去了所有的經濟支柱,剩下這三名無依無靠的寡婦,她們的生活突然變得非常之徬徨,面對著前面搵食艱難、朝不保夕的歲月,教她們實在不知如何是好。
當時拿娥米已經年紀老邁,因此生產能力應該已經衰退,若要面對前面搵食艱難的日子,理應要把這兩位年輕的媳婦留在自己身邊,去供養和照顧自己的生活起居,不過拿俄米卻對兩個兒婦說:「你們各人回娘家去吧。願耶和華恩待你們,像你們恩待已死的人與我一樣! 願耶和華使你們各在新夫家中得平安!」
或許拿娥米實在是一個很慈祥和體貼的家婆,兩位媳婦聽到她這番說話之後,就放聲而哭,並且不約而同地說:「不然,我們必與你一同回你本國去。」不過拿俄米堅決地回應道:「我女兒們哪,回去吧!為何要跟我去呢?我還能生子作你們的丈夫嗎?我女兒們哪,回去吧!我年紀老邁,不能再有丈夫;即或說,我還有指望,今夜有丈夫可以生子,你們豈能等着他們長大呢?你們豈能等着他們不嫁別人呢?我女兒們哪,不要這樣。我為你們的緣故甚是愁苦,因為耶和華伸手攻擊我。」
由此看來,她的出發點似乎並沒有從自己的自身利益出發,反而是為這兩位年輕媳婦的長遠幸福著想,不想自己繼續成為她們的負累,在面對搵食艱難的日子,雖然拿娥米認為耶和華不再恩待她[5],似乎命定要她受苦,不過她仍然願意以祝福和恩待別人作為她要持守的召命。
從拿娥米的這兩番說話,我們知道她實在懂得擁抱自己的限制,知道自己既不能再嫁給另一個丈夫,也不能再生另外一個兒子,換句話說,她認為自己在傳宗接代的這個召命上已經可以「收工」,清楚知道自己已經再不能為這兩位媳婦帶來任何的幸福和指望,所以不想自己再連累她們,情願她們首先能夠回到娘家,以致能夠得到家人的接濟和照顧,並且甚願她們能夠早日找到新的丈夫,以致可以在新的夫家之中得到平安、幸福和快樂。
在面對艱難困苦的時刻,犧牲自己成全別人是否也是你要持守的召命呢?其實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之中,例如在01年的911事件之中,或是08年汶川大地震之中,又或是最近大埔宏福苑五級火災之中,我們都不難找到許多在生死關頭竟然願意捨身成仁的感人故事,而我們亦清楚知道在這些願意犧牲自己成全別人的人當中,未必個個都是基督徒,不過筆者深信他們都是按照著神的形象和樣式而被創造,以致他們都在面對危難和生死關頭時,仍然在回應神給他們的創造召命,與此同時也活出了神所賦予他們的人性光輝。
[1]嚴格來說,我們不能把「召命」只放在「功能秩序」之下,因為其實上帝所召喚的是我們整個的生命,所以我們需要用整個生命來回應,不過由於我們整個人生都是活在上帝所創造的三個秩序之中,這包括了:「物質秩序」,「功能秩序」和「道德秩序」這三方面,所以我們在回應上帝所給予我們各人的「召命」時,我們都被每一個創造秩序所規範和限制,而我們也必需透過這三個創造秩序來作出回應。
[2] 參考《創造召命與救贖召命之間》https://hkpes.com/between-creation-redemption/
[3] 士師時期以色列人信仰墮落,道德敗壞,被異族奴役,是動亂期,百姓糧食斷絕。
[4] 伯利恆在耶路撒冷南方五哩,又名以法他:是豐富、糧倉的意思。伯利恆有個農莊按聖經原則經營開放給孤兒寡婦拾麥穗 ,為士師時唯一的樂土。(利19:9-10,23:22)現在連「糧倉」都「缺糧」,可見當時饑荒的問題是何等的嚴峻。
[5] 參得一13b: 我女兒們哪,不要這樣。我為你們的緣故甚是愁苦,因為耶和華伸手攻擊我。另參得一20-21: 拿俄米對她們說:「不要叫我拿俄米,要叫我瑪拉,因為全能者使我受了大苦。我滿滿地出去,耶和華使我空空地回來。耶和華降禍與我;全能者使我受苦。既是這樣,你們為何還叫我拿俄米呢?」
鍾梓昭
前HKPES資深事工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