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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格意誠──經濟篇:師徒共同得獎 (上)》

Enrich

2020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由兩位史丹福大學的經濟學教授共同獲得他們分別是保羅米格羅姆(Paul R. Milgrom)和羅拔威爾遜(Robert B. Wilson)。威爾遜在哈佛大學畢業後,由1964年起便在史丹福大學任教,而米格羅姆則在1979年於史丹福大學博士畢業,導師正是威爾遜。他先後在西北大學和耶魯大學任教,在1987年起在史丹福大學任教至今,期間與威爾遜共事,直至2004年威爾遜退休。

他們二人的獲獎研究為拍賣(auction)是如何運作。負責評審的瑞典皇家科學院表示他們的研究能讓拍賣運作和競標者的特定行為變得更清楚,亦能夠運用二人創建設計的競價方式,使過去在傳統拍賣中難以售出的物品或服務能獲得成功投標,從而使買賣雙方和納稅人/政府都能獲益。

進行拍賣時,賣家總是希望把東西賣給出價最高的人,而買家則盼望能從出價最低的人手中購買。拍賣項目無奇不有,不僅有家庭用品、電器、藝術品、古董、服務,以致公共資源,公共採購也漸漸流行以拍賣方式進行。一路以來,經濟學者以不同拍賣理論去研究不同的競價和最終價格規則的結果,但類似的研究分析是困難的,因為投標者的競投行為是具備戰略性的,也建基於可獲得的不同訊息。他們會考慮自己知道甚麼,以及他們認為其他競標者知道甚麼。

在改善上述的運作困難上,威爾遜和米格羅姆分別提出兩個相關理論。威爾遜發展了具有共同價值的拍賣理論,在進行拍賣前,賣家和買家的共同價值是不確定的,但最終拍賣成功後,結果大多是一致的,這就是共同價值的基本概念。我們只需盡量找出共同之價值,拍賣運作便會更暢順。而米格羅姆提出一個更實際和常見的拍賣行為理論。拍賣雙方往往不但認同拍賣有共同價值,同時也容許拍賣中的私有價值,這是因為不同的競標者之間普遍地存有不同的差異。他分析了許多著名的拍賣形式中的投標策略,證明了當競投者在投標過程中對彼此的估價了解得更多時,定會給賣家帶來更高的預期收入,同時也會令買家有一預期的支出。(待續)

 

鄧有信

HKPES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