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醫聖經默想系列

道德秩序與職場倫理

耶和華 神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耶和華 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耶和華 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耶和華 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樣走獸和空中各樣飛鳥都帶到那人面前,看他叫什麼。那人怎樣叫各樣的活物,那就是他的名字。那人便給一切牲畜和空中飛鳥、野地走獸都起了名;只是那人沒有遇見配偶幫助他。耶和華 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耶和華 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他到那人跟前。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他為「女人」,因為他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創 2:15-25)

在教會的兒童主日學中,當老師說到《創世記》伊甸園中有關分別善惡樹的故事時,一個小孩子常常提出的問題是:「點解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唔食得,但係神又偏偏要創造這棵樹放在伊甸園呢?」通常,主日學老師就會話:「伊甸園咁多棵樹的果子,亞當和夏娃都可以食,只有一棵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係唔食得,如果咁樣都要食,就證明亞當和夏娃真係唔聽神嘅話,於是就犯罪被神趕出伊甸園。」

老師雖然答非所問(問題是為何神要造分別善惡樹,而不是為何亞當夏娃要吃分別善惡樹的果子),甚至有些轉移孩子的視線,但孩子們一般都接受此講法。及至成長,生活經驗多了,我們對此事往往有更深的思想,不單看清當日的主日學老師並未有回答自己的問題,而且對此事也有另一些看法。原來此故事的核心,是那棵樹的名字──分別善惡樹(the tree of the knowledge of good and evil),以及它所代表的意義。於是,問題不在於樹的果子是否適宜食用,而在於上主創造此樹在伊甸園中本身所代表的意義。

再看《創世記》關於先祖犯罪的記述,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knowing good and evil)。」(3:4-5)。簡單來說,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就可以和上主一樣,可以判決(knowing,決定之意)甚麼是善,甚麼是惡。故此,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不是有毒,之所以不能吃,是在於判決善與惡的權柄只在於上主自己。

事實上,在《創世記》第2章的論述中,內容的焦點是上主給予人類的各種禮物,例如人類作息的地方是伊甸園;樹上的果子一方面可以悅人的眼目,另一方面則可作為人的食物;伊甸園有四道河流出,所經之地所出產的,對人來說都是寶物;上主又為人預備了工作,然後才指出人的限制。由此可見,從《創世記》第2章的角度來看,果子是「悅人的眼目」、「金子、珍珠、紅瑪瑙」、「工作」,以至「不能吃分別善惡樹的果子」等,都是用於按著上主形像所創造的人類,亦是人類不同於所有其他被造之物的原因。

回到創世的故事,在分別善惡樹前,亞當和夏娃只知道「不能吃其果子」,「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至於為何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會死,為何上主要把分別善惡樹栽種在伊甸園等問題,《創世記》都是沒有解釋的,亞當和夏娃只知不可以吃,卻不知為何如此。分別善惡樹的存在,反映出判決好與壞,善與惡的權柄是屬於上主的,人只能按上主所示何謂善何謂惡而作行止。在創造的論述中,只有人類知道要行善避惡,亦只有人類知道界定善惡的知識和權柄屬乎上主,我們稱此為「道德秩序」。

職場中的道德秩序與森林定律

以色列王大衛兒子所羅門的箴言:要使人曉得智慧和訓誨,分辨通達的言語,使人處事領受智慧、仁義、公平、正直的訓誨,使愚人靈明,使少年人有知識和謀略,使智慧人聽見,增長學問,使聰明人得著智謀,使人明白箴言和譬喻,懂得智慧人的言詞和謎語。敬畏耶和華是知識的開端;愚妄人藐視智慧和訓誨。(箴1:1-7)

對於道德秩序,我們雖然很難作出清楚的定義性描述,但從《聖經、箴言》的論述中,我們發現《箴言》的作者對人類的日常生活有很多做人處事在道德方面的建議,其中範圍包括人生價值、工作態度、管治原則、生活法則、家庭婚姻、經商營運等,彷彿在宇宙之中,有一套賞善罸惡的定律,其重要性和真實性遠遠超過人類在現實生活所知的「適者生存」、「成王敗寇」、「市場供求」等森林定律。

在閱讀《箴言》時,我們心中都不免有些疑惑:到底這31章的「建議」只是民間智慧的「勸世良言」抑或是上主的「創造規則」?若它只是一些苦口婆心的「勸世良言」,那麼《箴言》的屬靈價值實在不大,甚至根本不應成為《聖經》正典的一部份。反過來說,若《箴言》所描述的,是上主在創造天地時放在宇宙中的規則,那麼為何它的內容(例如:箴3:33耶和華詛咒惡人的家,義人的居所他卻賜福)卻不能看為是「帶應許的誡命」?

我的建議是,《箴言》是舊約時代的智者們經過長期觀察世事的始末,和總結自己的人生歷練後,發現在人與事的背後,有一套秩序,這套秩序叫人實行上主看為「好」的事情,其中包括依循智慧、仁義、公平、正直等價值觀念去行事為人,也就是我們在本文所說的道德秩序。

由於根據《創世記》第2章的描述,上主賜下很多禮物(悅目、珍寶、工作、配偶、善惡)的對象都是人類,故亦因此令人與地上所有其他被造之物完全不同。我曾看過一套關於獅子如何覓食的紀錄片,作者以殘酷(cruel)去形容在動物世界中,獅子如何按照適者生存的原則下生活。在該片中,它們雖然群居,但一切的行動只為更好覓食,當中並沒有考慮人間社會的道德問題,在不斷活動的過程中,不幸受傷、患病,或老弱而落單的獅子,就會被其他獅子放棄。反過來說,獅子群在覓食時只會按本性捕殺獵物,被獵者的苦痛不會是獅子群的考慮之內,在獅子群的生活中,我們會見到物質秩序(上主的供應)和功能秩序(獅子的能力和生理設計),但卻難以看見它們對善惡、正直、仁愛等,也就是道德秩序的考量。

由此可見,若我們以為職場只是一場優勝劣敗、供求主導的競爭,背後單單是森林定律的話,我們就忽略了上主在創造中的道德秩序。事實上,道德秩序反映出上主對人類行善離惡的要求和審判,這正正是按上主形象被創造的人類與其他萬物不同的根本原因。因此,我們理應在「工作乃上主的禮物」的信念下,在職場的處境中見證上主在創造的道德秩序。

職場倫理

信徒在職場中踐行道德秩序,我們可稱為職場倫理。但職場信徒的職場倫理到底是甚麼意思呢?對於這問題,也許「職場神學專項小組(Theology of Work Project, http://www.theologyofwork.org/)」對何謂職場倫理的建議可作我們的參考:

「倫理是要知道和踐行美好或正確的事,職場倫理是在職場中知道和踐行美好或正確的事。對基督徒而言,職場倫理就是在職場中按照聖經以及基督信仰中的教導去分辨及踐行合乎倫理或道德的事。」1

再進一步思想職場倫理的意義,我們就會發覺職場倫理的重點不在乎規則或習慣,而是按照聖經以及基督信仰中的教導「知道和踐行美好或正確的事」。在這前提下,所謂美好或正確的事,就首先要源於聖經以及基督信仰中的教導,而不是按個別的人或群體的看法和立場。而這,正是聖經創造觀道德秩序的重點所在。

我們可以利用一些職場處境去進一步說明上述的定義。在信徒而言,我們可以因為敬畏上主,有些產品或明明有市場需要,而且法律也可能容許,但我們不單不會去做,更反對別人去做,性服務和賭博行業便是兩個明顯的例子。

反過來說,因為敬畏上主,有些事情沒有高的市場回報,而且法律也不一定容許,有些信徒卻會去做,例如在極權國家中,記者堅持誠實地報導新聞。

我在此文以耶穌一件事蹟作結:

根據《路加福音》第4章的記載,耶穌在曠野禁食40天後,魔鬼就因為他餓了而對他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吩咐這塊石頭變成食物(餅)。」但耶穌的回答卻是:「經上記著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值得留意的是,因禁食40天而感到饑餓是件自然的事,因此而希望吃餅亦不是錯,正如我們在職場中,回應市場所需是理所當然的。然而,此事的問題是由誰建議和如何得到餅,在這事件中,「由魔鬼建議變石為餅」便是單單強調一己之所需,而不是件按信仰而行出正確的事情,因此被耶穌所拒。

此事為耶穌正式傳道前的第一個試探,可謂重中之重,故事遙指當年在伊甸園中,魔鬼引誘夏娃吃禁果一事,不同的是,耶穌今次知所行止。我們在職場之中,又知否應按道德秩序而行呢?

1 Ethics is about knowing and doing what is good or right, and workplace ethics is about knowing and doing what is good or right at work. For the Christian, this means applying the Bible and other resources of the Christian faith to help decide and do what is ethical or moral at work.

聖經詮釋:楊錫鏘牧師
文章整理:黄讚雄

 

本文刊載於:HKPES《職報》六 • 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