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命觀

不能被奪的一份

我所見為善為美的,就是人在神賜他一生的日子吃喝,享受日光之下勞碌得來的好處,因為這是他的分。(傳五18)

傳道者認為,日光之下的人生不外乎能夠享受勞碌得來的好處,他反覆表明,只有明白到所有事物都有其定時,才可以珍惜上主所賜下的。然而,若日光之下的短暫人生只有能夠「享受」才是美善的話,不少人貧困一生的際遇卻使我們感到無語問蒼天。我們會覺得,如果甚麼也沒有的話,又何來享受呢?

事實上,物質生活已成為我們生活的中心,慢慢地,我們會以為若沒有了物質,沒有了成就,我們就不能「享受」。當我們讀到「我所見為善為美的,就是人在神賜他一生的日子吃喝,享受日光之下勞碌得來的好處」的時候,內心想到的很自然是一種富裕的生活。在過去一段時間與弟兄姊妹談到傳道書時,我們很自然地認為傳道者講的,是要我們明白到,能夠享受上主所賜的物質生活,就是件美事。

然而,若人被別人剝奪了上主賜給他那一份時,他是否就變得一無所有?他在日光之下的生命是否又變得毫無意義、亳無享受呢?

這使我回想自己在信主初年,爸爸生意失敗,全家窮困至連吃飯都不能溫飽,住亦隨時出問題時,日子到底是如何過的。這段日子在自己的生命中留下了很深的烙印,過程中的回憶根本揮之不去,三十年過去了,箇中的辛酸依然猶如昨天。然而,我清楚記得,當時我(作為家中的大兒子)有很大的使命感,在讀大學、教會事奉、照顧家庭之外,還要做五份上門補習工作,以幫補家計。那時,生活雖然忙得透不過氣,但卻能積極面對眼前遇到的各種生活和經濟困難,在困苦和忙亂之餘,內心卻因為有清楚的目標而不斷驅使自己努力克服各種挑戰。也許,我不能用「享受」去形容那些日子,但至少,我可以說是「日子如何,力量也如何」。

原來,我在物質生活的那一份被拿去時,我依然有我的一份,就是上主給我的使命感和力量,因着有這一份,我在日光之下的奮鬥便不是毫無喜樂,相反,當這段日子過去後,我便能享受其中所經歷和所體會的。而這一份,是不會怕被別人奪去的。在我生活上極度困難的日子中,在勞苦生活之後,看見自己一家依然能夠在風雨飄搖中努力奮進,在心中,是一種享受。

作者:楊錫鏘、黃讚雄

本文原載於《時代論壇》2012年6月17日,第1294期,並蒙允許刊載於HKPES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