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都認同公私要分明,特別是在個人的道德操守的認知上。因此,無論在政治、商業、教育或宗教各方面,假公濟私的行為都受人唾棄。甚至是因一時疏忽而公器私用,也會受人責難。
可是,現今在很多辦公室裡,常會發現在工作時間中,很多人在電腦網絡中玩遊戲、與朋友互傳信息和聊天、處理銀行帳戶、買賣股票、尋找吃喝玩樂好去處……等。也有很多人在電話中綿綿細語、追踪男女朋友或丈夫妻子的行蹤、教子女做功課、約行街食飯……等。
在辦公的時間做私人的事,有問題嗎?
若你覺得有問題,也許你已與時代脫節了;若沒有問題,你定是不用上班一族,太幸福了!因你從不會在上班時間做私人的事。
但現今香港社會,大部分人的煩惱是只有上班時間,沒有下班時間。最近,在筆者學校的畢業禮上,很多畢業同學都訴說讀書比工作好,最苦的就是無休止的工作,沒有下班,沒有假期,沒有休息。那麼,那些所謂私人事務,不在上班的時間做,可以在甚麼時間做呢?
若將公私分明作為一個個人道德操守的議題,很多假公濟私、公器私用的行為是否道德,自然不辯而明,那麼,在辦公時間做私人的事,作為基督徒的你和我,總會覺得有點兒那個吧?
試將問題倒轉來看,那些企業和老闆們不是更有問題嗎?明明在雙方簽署的僱傭合約上訂明工作時間,為何在上工後,卻很嚴格的要求上班要準時,而不要求下班要準時呢?究竟僱主所給予的那份工資,買了僱員多少工作時間呢?那些有心或無意地以工作需要作為理由,侵佔員工的私人時間的企業和老闆們,不是更有點兒那個嗎?
資訊科技的發展是為了減輕我們工作的負擔和縮短工作的時間。電話的發明原是希望相隔兩地的人不用長途跋涉,花許多時間在交通上,就可以透過對話準確的電話溝通。電腦網絡的發明原來是為了能讓人不用留在辦公室工作,就算在家中工作,也能跟同事或合作的伙伴彼此連繫在一起,減少上下班所花的交通時間,也可以按各人不同的需要,容許彈性的工作時間。
如今,資訊科技的發達卻帶來了反效果。資訊流通越來越快速,人們的工作量就更大,工作的時間就更長。無論是老闆們,或是員工們,為了完成無休止的工作而延長上班時間,一切似乎是理所當然的。
資訊科技不單成為老闆的利器,輕易的侵佔員工的私人時間;同樣地,資訊科技也成為員工的利器在辦公時間內延續自己的私人時間。因此,在這層面上,公私不分明再不是個道德議題了,員工接受了更長的工作時間,老闆也不計較員工在辦公室時間做私人的事。
這樣可以嗎?若在道德的層面上,問題太複雜了,筆者也不知該怎樣處理。公私要分明,從道德的層面看是傾向「私」不要侵犯「公」,那為甚麼都是員工「忍辱負重」,而不是老闆「忍辱負重」?若將「公私要分明」轉向靈性的層面看,個人的靈性成長是需要時間和空間的。若其成長需要的時空長期被侵佔,人的靈性必墮落。人們靈性的時空被壓縮的後果,就容易隨著消費主義的洪流生活。人就是沒有時間和空間去反思自己的所作所為,反思存有、生活、工作的意義,從而追求更高的人生價值,這還算是個具靈性的自由人嗎?
若公私要分明,那麼,從靈性的層面來說,「公」也不要侵犯「私」。當公私分明,「公」和「私」各自有其空間,塑造道德的靈性就有可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