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sanna現任一跨國金融機構中國區人力資源總監,居於北京。
在恩典中 回應召命
九零年代初,當大家仍然抗拒北上工作的日子,Susanna大學畢業後第一份工作已經常要往返中國,她視為工作的一部份,沒有深刻的掙扎。約兩年後Susanna轉職一企業,加入人力資源管理部門,這五年間,她邊學邊做,不斷進修專業知識,為她打下日後發展的根基。
直至2001年,她受聘於一間顧問公司,需要長駐上海,負責公司的營運,Susanna回想:「那時候才切實體會文化衝擊和強烈的孤單感!」當時北上的工作者以男性為主,女性比例低於兩成,自然難找友儕支援;而Susanna在香港的時候,對信仰不算熱心,教會生活也不穩定,弟兄姊妹亦未有察覺她的需要。
「因國內工作文化跟香港截然不同,你若要國內員工跟你的標準完成工作,要花許多氣力來解釋或說服他們,還不一定成功!他們的心態是:『我的做法是對的,你認為不合格,是你的問題』,往往因時間緊迫,來不及再解釋,唯有自己做,每天都超時工作至深夜!壓力很大!」孤單、工作壓力、沮喪感……她當時的狀態:「快要崩潰,差不多要見心理醫生!」
這時候,神伸出援手!有一次她跟朋友去打羽毛球,原來打球的都是基督徒,因著她們的鼓勵,Susanna參加了姊妹小組和崇拜,姊妹乾涸的屬靈生命被神的話滋潤、更新!工作上的壓力和困難沒有改變,但Susanna感到輕省了!她說:「每遇到困難,神總有出人意表的出路!那些明明不可能的事情,竟然可以發生!因牽涉公司的機密資料,不能在此敍述詳情。」
離開上海後,Susanna回想過去兩年的經歷,神的恩典實在太豐富,她心底黙黙地立志在日後的工作上要為主作見證,活出基督徒的身份。
盡己本份 為主見證
約2004年初,姊妹接受了一份需駐於廣州的工作,她形容這公司的人力資源部門比較混亂,上一任的主管遺留下來的問題甚複雜,工作非常繁重!另一方面,Susanna面對的挑戰是如何幫助國內的同事提高專業水平,他們對人力資源部門的角色和操守不大認識,Susanna花盡耐性和心思指導他們,幫助員工建立一些工作決定的指引。
年多之後,她被調回同一公司的香港辦事處,以為不用應付文化差異,理應輕鬆一點,怎料Susanna發現部門主管對公司的守則不太堅持,容易引起不公平現象。Susanna為堅守公司政策和原則,她會指出不恰當的做法。她處事正直不苛,如同事留下深刻印象,同事好奇問她怎可以如此立場堅定,她回答他們:「我還有一個在上的老闆要交待──我的上帝!」
Susanna離開這公司以後,一位廣州的同事到訪香港,竟特地去找Susanna,還跟她訴說心事,請她為事情祈禱。Susanna趁機會邀請這同事返教會,她決志信主了!Susanna興奮之情,就像無意中得了大奬似的,「我相信只要做好基督徒的本份,神的名自然被高舉。工作上的見證是一天一天的建立,身邊的同事都看在眼裡。」
生命更新 神國為念
然而,Susanna形容自己是個不夠愛心、沒有耐性的人,所以神藉人事管理的工作來磨練她:「人事管理者要成為員工的教練(Coach),用各種方法幫助員工在工作上達到公司的標準或要求,我常感到力有不逮!國內員工的工作態度輕率,能力參差,成績總是強差人意,我唯有在禱告中求神賜我額外的愛心、忍耐和包容!學習把信心放在神那裡而不是人,信得過神愛他們,會幫助他們成長,我相信這也是僕人領袖的功課!」Susanna憶述她遇到的種種困難,都驅使她更依靠神。
去年,Susanna到了北京工作,各方面的適應十分順利。公司今年初邀請Susanna擔任一個新的職位,需簽約三年,她內心非常掙扎,國內工作面對的難處和壓力,非局外人能明白,她很想在香港找工作。但她的上司不斷游說她留在北京發展,她遲遲未有答覆,上司就追問她:「你有甚麼考慮呀?」她不知道從那裡來的感動答:「我考慮在哪裡服侍上帝最有效!」這就成了她決定的指引。
在北京的一年,因著弟兄姊妹的人脈,她看見許多服侍的機會。其中一樣就是大學生的職前培訓講座,她有一次以人力資源部門的主管角色來分享,Susanna以多個真實的個案給學生們分組討論,請他們建議處理方案。這次義務工作的經驗令Susanna感觸良多,這群頂尖大學的學生,是社會未來的領袖,但他們對商業道德的意識薄弱,是非對錯混淆。因每一個個案都是Susanna在現實工作中的掙扎和經驗,她就以自己持守的原則,有力地挑戰學生反思他們的價值觀。
Susanna在國內工作多年,也明白到價值觀的改變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更不可能在一、兩次講座可以扭轉,還須要許多方面的培育,但神既然給她服侍的機會,那怕只是做撒種的,她不輕看!
從對信仰不冷不熱到為主見證,以至今天的去留決定以神國為念,Susanna這樣總結她十四年北上工作的經歷:「神藉國內工作的經歷來培育我的屬靈生命!」
1 「轉變中的成長-香港教會研究2006」,出版:香港教會更新運動,頁175。
受訪者:Susanna Chow
採訪整理:倪曾雪瑩
本文刊載於:HKPES《職報》八.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