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D職人Bloggers 我和HR有個約會 生涯規劃

面對人事張力,基督徒HR又點算?

兼修生活

HR全名是Human Resources,從前的名字是Personnel,即人事,我公司有些老員工也習慣用「人事部」來稱呼我們。的確,一般人都會覺得公司內有關人的事也關HR的事,雖然HR本身很反對這種想法,我們覺得部門主管絕對有責任處理好部門內的人事問題,但是HR也不能逃避,我們的工作就是處理公司內大大小小的人事問題。

我會用兩大類去看待公司出現的人事問題。第一類是關於「人與人」的問題,包括下屬投訴上司處事不公、上司不滿下屬的工作表現、同事之間有意見不和、部門與部門在資源上爭執等。第二類是「員工與公司」的問題,包括員工投訴公司的薪酬福利制度、公司更改人事政策令部分員工受影響等。

面對這些問題,我通常會用「法」「理」「情」三個角度去思考。「法」是最顯而易見,如解雇員工的理由會否觸犯法例、有關賠償是否按照勞工法例等。「理」是指事件本身的合理性,是從不同的角度來看事情的合理性。某投訴是否有事實根據?某政策的利與弊是什麼?任何事情也有正反兩面,我喜歡把所有東西也列出來,再分析它們的關聯及重點。「情」是指執行上的手法,我時常提醒自己,即使事件是合法合理,沒有情去處理人事問題就肯定會出問題。當然每件事情也有其獨特性,過去可行的方法今天未必適用,「情理兼備」永遠是做HR的金科玉律。

作為基督徒,我最有共鳴的是第三種的張力,就是「信仰與世界價值觀」的衝突。我感恩自己不用經常活在道德與利益的掙扎中,一位HR同事說她以前的公司經常要求她想辦法以低於法例要求作解雇賠償,最後她選擇離職。但是有些衝突是無形的,令你越走越模糊。例如你應否以公司利益出發去解雇有問題的員工,但知道該名員工是一位愛主的基督徒?又例如另一個基督徒想在你HR身上取得更多公司資訊?又例如怎樣不被別人利用自己基督徒的愛心,公正無私地處理問題?這些都是我在工作上經常遇到的掙扎,「我這樣做是否失見證?」「我那樣行是否沒有愛心?」「怎樣才是真正遵行神的吩咐?」這樣的聲音沒完沒了。

這個也是你的掙扎嗎?我感恩上年在職場靈修小組內閱讀了楊錫鏘牧師的《召命》一書,它回答了我許多職場上遇到的困難,其中最深刻的是三種不同層次的接納,就是對事、對人和對自己。「對事」有對錯之分,認同或不認同,以客觀理性地分析問題和責任所在,我更可以融合之前提及的法理情去判斷事情。「對人」是百分百地接納,因為我們都是神所造的人,接納他們和我自己也一樣是有限制的人,同樣受著罪惡世界的影響,唯有回轉神那裡才能找到出路。「對自己」是一份自我接納,接納自己會有情緒,不再被自責的聲音所指控,或者受別人的期望和「假我」所捆綁,我接納自己是神所愛的人,我是屬於耶穌的,撒旦的謊言必被攻破,主必引導我走在正路上。三種接納令我的心變得安穏。

我相信禱告的力量,我相信神會指示我一切所說所行,最重要是保守自己常在神裡面,即或前面遇見什麼困難,神必不撇下一切屬祂的人。我願意以HR的專業去事奉神,我會盡力做好自己的崗位,我樂於在職場中表明自己的基督徒身份,我竭力在職場中為主作見證,以基督的愛去影響身邊的人。

「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以弗所書2章10節

李嘉雯女士
人力資源助理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