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牧養

植根處境的召命

得2:1 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的親族中,有一個人名叫波阿斯,是個大財主。 2 摩押女子路得對拿俄米說:「容我往田間去,我蒙誰的恩,就在誰的身後拾取麥穗。」拿俄米說:「女兒啊,你只管去。」 3 路得就去了,來到田間,在收割的人身後拾取麥穗。她恰巧到了以利米勒本族的人波阿斯那塊田裡。 4 波阿斯正從伯利恆來,對收割的人說:「願耶和華與你們同在!」他們回答說:「願耶和華賜福與你!」 5 波阿斯問監管收割的僕人說:「那是誰家的女子?」 6 監管收割的僕人回答說:「是那摩押女子,跟隨拿俄米從摩押地回來的。

傳 9:11 我又轉念:見日光之下,快跑的未必能贏;力戰的未必得勝;智慧的未必得糧食;明哲的未必得資財;靈巧的未必得喜悅。所臨到眾人的是在乎當時的機會。

去年12月,HKPES舉辦了一個電影聚會,和弟兄姊妹一同欣賞《明月幾時有》,在分享時段中,我們談到召命。

電影以上世紀40年代二戰期間香港淪陷為背景,講述在這個大時代中幾個小人物如何在自願和非自願投進抗日的洪流中,回應他們在那個世代的召命。在電影中,方蘭(孔秀芳,周迅飾)在一連串的巧合間,被自願協助反日游擊隊處理屍體,從此就走進了反日行動的歷史;方蘭的媽媽(馮芝,葉德嫻飾)本是個十分計算但有禮貌的「香港人」,她教女的原則是生存最重要,「多你一個唔多,少你一個唔少」。諷刺的是,她卻在危機中,為救傻姑阿四(王菀之飾)而甘願被日軍所殺,曲線地告訴觀眾,她自己並非「多你一個唔多,少你一個唔少」。因為她,傻姑和方蘭可以活下來,繼續反日的任務。

無論是方蘭抑或是她的母親馮芝,她們都只是在日治香港之中的小市民,生活只是為了可以繼續生活,沒有特別過人技能,更沒有甚麼救國救民的大志和計劃。可是歷史卻忽然選擇了她們,而她們也勇敢地選擇了回應歷史。這,可說是她們的召命。

在過去的一段時間,HKPES常常和弟兄姊妹思想召命的尋索和回應,然而,召命最重要的一個元素是處境,而處境卻是由上主所掌管的。看到方蘭和她母親的恰巧處境和抉擇,我想起路得。也許,路得的經歷更能令我們稍為明白上主如何叫我們在真實處境中回應時代的召命。

際遇、抉擇

對於《路得記》的故事,不少信徒都有印象:摩押女子路得因為家姑拿俄米一家在摩押遭到不幸,家中三個男丁都離世,只剩下三個女人,之後,拿俄米萬不情願地帶著路得由摩押返回自己的家鄉伯利恆。《路得記》形容那時的拿俄米「沒有丈夫,也沒有兒子」,拿俄米則形容自己「不要叫我拿俄米,要叫我瑪拉,因為全能者使我受盡了苦」。然而,就在這艱難的日子中,神卻安排路得恰巧到了波阿斯的田間拾麥穗,而波阿斯又恰巧看見她,他倆往後的故事就不必在此細說了。三代之後,大衛成為了以色列正式的開國君王(波阿斯和路得的後裔)。

原來,在歷史的進程中,上主把機遇像禮物般賜給人,而人如何回應機遇,又成為歷史進程的一部份。對路得來說,她的遭遇有相當一大部份並非由她所知和所選,當事情發生時,她卻要作出抉擇──在拿俄米反對下仍堅持跟隨拿俄米回伯利恆、在窮困的日子選擇到田間拾麥穗、認識波阿斯後順服拿俄米的指示…召命,原來與處境密不可分,而上主卻是掌管機遇的那一位。

處境、召命

由《明月幾時有》到《路得記》,我們看見若沒有處境,我們的召命觀很多時只會落於空談。在過去數年,HKPES強調Calling – Being – Doing(即所召 – 所是 – 所作),這個模式固然對在職信徒在召命尋索的過程中甚為重要,然而我們卻不能忽略上主把我們放在甚麼處境之中。

在較早前有機會和負責多倫多華人宣道會職場事工的婁志翔(Paul Lau)牧師討論港加兩地在職信徒對工作與召命的看法。

婁牧師說,加拿大的社會相對香港較為穩定,生活步伐也較慢,而不少華人信徒均從事專業性、受到一定程度保障的職業。對他們而言,這種「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工作能讓他們賺取頗為「無憂」而安舒的生活。自然而然,他們除了感恩外,教會活動就成為社交生活的重要部份。在夏季,大家都常聚在後院的燒烤爐前吃喝,而到了冬季,則在家中打邊爐,這樣年復年,信徒在「兩爐之間」享受主恩,讚美主愛。這種信仰生活,也許,我們可稱之謂「兩爐之間」的召命。

然而問題是,在這種穩定而安舒的環境中,不少在職信徒反而忽略了對世俗價值觀的反省。

另一方面,按婁牧師的觀察,對香港大多數在職信徒來說,加拿大信徒這種「兩爐之間」的生活是他們的願想多於現實。婁牧師認為,香港在職信徒在工作上不斷面對倫理、道德,甚至誠信方面的挑戰和壓力,加上不斷加班的工作文化及高昂的住宿成本,信徒在踐行信仰和現實處境之間,天天要面對極大的張力,使他們在信仰、召命、作主門徒的課題上,不斷思考如何去持守和踐行。

也許很多人以為,只要有良知和安舒的工作環境,在職信徒就能夠順利的踐行信仰,但在現實的觀察中,信徒無論所處的是甚麼環境,均要回到對處境和召命的認識這個基點上。香港和加拿大的在職信徒面對的是兩種完全不同的職場處境,召命亦可能會有所分別。

無論是香港的「明刀明槍」抑或是加拿大的「平靜安穩」,召命總是植根於處境之中。

回到前述的《明月幾時有》和《路得記》的主人翁,她們的召命雖是源於處境,她們卻是按自己的所是(Being)和所作(Doing)去回應。方蘭的母親馮芝的Being是沒有受過教育的母親,她用這個Being去替女兒方蘭送信,最後,也利用自己「唔識字」的原因保護了傻姑。作為老師的方蘭,因著對文學的興趣,自己一步一步的走入抗日的行動中,後來成為了市區抗日領導分子之一。

至於《聖經》中的路得,她是個摩押女子,敬愛家姑拿俄米,勤力、忠心、順服、大膽、聰敏、「識做」、「識講」等特質,都是她的Being。她的處境是年輕喪夫,身處異邦,除了拿俄米外,她完全孤立。然而,她卻是被上主所召,透過她的所作,成為以色列王大衛的曾祖母,耶穌基督的先祖。

香港、職場

踏入2019年,香港的職場生態面臨巨大的變化,無論是危機抑或轉機、改變抑或不變,在職信徒都面對自己無法預計的處境中回應市場所需,在轉變中踐行基督信仰。處境往往不由人所掌控,但我們卻深信無論是甚麼處境,皆由上主所賜,我們也許沒有「兩爐之間」的召命,但卻更應想到路得,想到芳蘭,想到芳蘭的媽媽。

鄧有信(HKPES執行董事)
黃讚雄(HKPES項目經理)

本文刊載於:HKPES《職報》三.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