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中第二個讓我們去思考「絕處?還是逢生?」的故事,其實是出自《創世記》有關該隱和亞伯的故事,他們在職場雖然從事不同的行業,一個是畜牧的,一個是耕種的,不過他們竟不約而同地將工作的成果作為供物、獻呈給那位厚一切的神。
然而神是否悅納人所獻呈的禮物,其著眼點並不在於那禮物的價值或本質,也不在於那工作的性質或成果,而是在於那獻上禮物者的為人(being)及其為人的態度。結果神首先悅納了亞伯和他的供物,並未悅納該隱和他的供物。
該隱「暫時未蒙悅納」這現狀其實並不是他的「絕處」,因為他真正所要面對那潛藏的「絕處」是由他「非常生氣」的情緒所引起的,而這個所謂「絕處」其實正是該隱要回應神「召命」的處境[1]。因為神對他說:「你為甚麼生氣呢?你為甚麼沉下臉來呢? 你若做得對,豈不仰起頭來嗎?你若做得不對,罪就伏在門前。它想要控制你,你卻要制伏它。」
神的說話正正就是要提醒該隱、要好好的去處理他的情緒,因為假如他處理得好的話、就能夠使他從那「絕處逢生」,不過假如他處理得不好的話、就會令他真正陷入一個自招的「絕處」,原來在那一刻他仍然是有得選擇,因為那「控制」權仍然是在他的手上。
可惜該隱並沒有選擇去接受神善意的提醒,也沒有選擇去「控制」自己的情緒,結果真的落入了那一個自招的「絕處」:以致他所耕種的土地不再為他效力;而他必流離飄蕩在地上。而該隱覺得自己已經沒有了神的同在,所以認為凡遇見他的都必要殺他。
然而耶和華竟然對該隱說:「既然如此 ,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耶和華就給該隱立了一個記號去保護他,免得人遇見他就殺他。或許這是出於神對該隱的恩慈、寬容和忍耐,給予他機會去回轉,去回應神的召命,去成為神要他所要他成為的那一個人,並且期望他最終能夠得蒙神的悅納。
從這個故事的結局,就是從有關亞伯和該隱截然不同的結局,我們或會慨嘆為什麼亞伯明明是一個蒙神悅納的義人,怎麼會遇到一個不能「逢生」的「絕處」?為什麼該隱明明是一個未蒙神悅納的惡人,怎麼會在面對一個自招的「絕處」當中、竟然還能夠有「逢生」的機會?我們不禁會問:「善」不是應該有善報的嗎?「惡」不是應該會有惡報的嗎?或問:「多勞」不是應該自然會「多得」的嗎?而努力去「做好」不是應該會見到正面的「成果」的嗎?
這些都是我們在職場之中經常會有的慨歎,而這也是《傳道書》作者所指出那在日光之下「虛空」的「虛空」。楊醫指出我們之所以會慨嘆感到虛空,是因為神透過「物質秩序」所命定給人的那一份(這包括人的人生際遇、生死禍福、生命長短等等),跟人在「功能秩序」及「道德秩序」當中的努力「不成正比」、結果「不似預期」!試問亞伯怎可能在他所經營的事上喜樂、並享受神所賜給他的這一份?
《希伯來書》作者指出:「亞伯因着信,獻祭與神,比該隱所獻的更美,因此便得了稱義的見證,就是神指他禮物作的見證。他雖然死了,卻因這信,仍舊說話。」(希伯來書 11:4 )亞伯雖然遇到這個不是自招的「絕處」,不過我們可以從聖經見到,這「絕處」正正就是那考驗亞伯能否繼續活出「召命」的處景,他或許會嘗試去自衛來保護自己,不過筆者相信他並沒有選擇以惡報惡去傷害該隱,否則我們這位既全能又全知的神、又怎會悅納亞伯和他的供物。
《約翰一書》的作者也提出以下勸勉:「我們應當彼此相愛。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不可像該隱;他是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為甚麼殺了他呢?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約翰一書 3:11-12)該隱雖然面對由自己憤怒所引起的「絕處」,不過這「絕處」同樣也是那考驗他能否活出「召命」的處景,可惜他並沒有選擇去「控制」自己的情緒,也沒有選擇去活出愛,去守護自己的弟兄,以致他和他所獻上的供物都未能夠蒙神的悅納。
但願我們透過該隱和亞伯把工作的成果獻給神的這個故事,提醒我們應當如何在職場生活當中將自己獻上,能夠成為一個蒙福悅納的活祭,原來我們需要正視自己所面對的每一個處境,無論是在「絕處」或是正在「逢生」,都在那處境當中選擇去回應神的「召命」,去關注自己成為一個何等樣的人,去活出愛、活出美善、活出上帝的形象和樣式。甚願保羅寫給腓立比教會的說話,也成為我們在神面前的立志:「這就是我所切慕、所盼望的:沒有一事能使我羞愧;反倒凡事坦然無懼,無論是生是死,總要讓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 因為我活著就是基督,死了就有益處。」(腓立比書 1:20-21 )
[1] 神一方面期望人能夠成為神所要他成為的那一個人,另一方面神原來期望人能夠互相「看守」守護自己的弟兄。請參考創四9及職報文章:《該隱和亞伯的職場故事》https://hkpes.com/cain-abel-story/
鍾梓昭
前HKPES資深事工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