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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中沒有人是孤島》

兼修生活

為甚麼職場之中沒有人是孤島,這是因為當神在創造這個世界 (這個我們能夠與祂一同「工作」的「職場」) 的時候,神一開始就已經認定「那人獨自一人不好。」(參新漢語譯本,創2:18) 換而言之,我們由起初就已經被神定意創造成為一個「有關係的人」(a relational being)。

除非神沒有創造你這個人 (called you into being) 生於這個世上,否則你就已經是一個有召命的人 (a called being) 。而這召命的本質就是「關係」,因此,我們每個人都有一個最基本的召命,就是被神呼召成為一個「有關係的人」(a relational being)。

或許你會問為甚麼神要創造我們成為一個有關係的人,筆者相信這與【神是愛】(參約壹4:16) 這個神的屬性有密切的關係,是因為創造我們的神,祂本身是三位而一體的神,這就表明祂是一個有關係的神 (a relational God),既然神要按照祂們的形像和樣式來造男造女,我們自然就被創造成為一個有關係的人 (a relational being)。

如此看來,當神創造我們與祂同工去管理這個世界,甚至後來神救贖我們與祂同工去拯救這個世界,神對我們的召命總離不開要我們去管理這些關係和拯救這些關係。這些關係不單停留在人與神的關係上面,而且更加涵蓋在所有人與人的關係上面。

可惜和合本「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的翻譯令我們只聯想到婚姻 (其實原文的意思是一個合適的幫助者),再加上故事中接著所記載的是亞當與夏娃的邂逅與結合,往往令我們把經文的理解只套用於夫婦或婚姻的關係上面,所以導致我們忽略了把這個如此重要的創造觀念套用在所有其他的人際關係當中。

正如筆者之前在《職場中誰是我的團隊與同工?》一文中曾經提過,神造人是要人在不同的關係之中,互相成為一個合適對方的「幫助者」,以致人能夠彼此互相幫忙去完成神給人的召命,神的這個心意不應該單單套用在神所設計的婚姻關係中,也應該套用在神所設計的其他合理的人際關係上面,例如包括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以及主人與僕人的關係。

我們除了需要在工作的關係或社區的關係中回應神的召命外,我們也需要在婚姻家庭的關係之中回應召命,例如父母養育子女,幫助子女成長是神給人的「天職」,是人不容忽視的「召命」。又例如子女孝順父母,照顧父母同樣是神給人的「天職」,同樣是人不容忽視的「召命」。

假如我們在回應這些召命時只將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在「搵食,賺錢,養家」,或做好家頭細務,或做好公司的事務,雖然我們的確有責任在這些事情上盡忠,卻有可能叫我們忽略了與身邊人建立當中的關係,從而在這關係之中成為彼此的幫助。

既然神並不希望我們在「職場」之中成為孤島,請問你在職場之中傾向獨善其身,只顧做好自己份內的事情?還是樂意去關心和顧及別人的事情?既然神創造和呼召我們成為一個有關係的人,請問你在職場之中有多重視與別人的關係?而你又是怎樣去培育、維繫、修補與管理這些關係?既然神期望人與人之間能夠互相成為彼此最合適的幫助,請問你在職場之中是否只期望得到別人的幫助?還是也樂意去幫助別人?而你又怎樣去成為別人最合適的幫助?

神透過使徒保羅提醒我們:「凡事不可自私自利,不可貪圖虛榮;只要心存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 (有價值)。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而主耶穌也向我們親自的現身說法:「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就讓我們在職場之中學效主耶穌基督的榜樣:既重視與身邊的人建立關係,也渴望成為別人最合適的幫助。

 

鍾梓昭
前HKPES資深事工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