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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創造看人的靈性

人之所以有靈性(Spirituality),是因為當我們被創造的時候,我們每一個都是三一上帝按照著自己的形像和樣式而被造的,這意味著我們與神是有關係的[1],是屬乎神的[2],也是叫我們與神的性情有分,包括了有靈性(spiritual)的屬性[3],並且因為神向人說話和呼叫我們的名字,叫我們有能力去回應祂的召喚[4],有能力去回應神設計給我們個別的召命人生。楊錫鏗牧師在其著作《召命:以生命回應神的召喚》書中第28頁中指出:「神的創造包括為所造的命名,(這命名的)名字代表了神為受造物所定的特質、功能和意義。」換而言之,神的所召(Calling)就定義了每一被造物的所是(Being)及所為(Doing)。所以我們能夠探索、回應和展現神對我們的所召、所是和所為是一個我們不能或缺的靈性向度。

因此從創造的角度來看,人人皆有靈性,皆有這種與生俱來個別回應神召喚的能力。所以「靈性」是神賞賜給人的一份禮物(禮物是有潛質變好或變壞的),而人有責任去善用這份禮物去回應神的召喚。當人善用這能力去回應神的召喚,人就能展現出美好的靈性(展現神對人的所召、所是、所作),反之就不能展現出好的靈性。尤其當人犯罪墮落之後,人的罪性不單破壞了我們與神的關係,叫我們失落了祂的形像、虧缺了祂的榮耀,而且還影響了我們這生而有之的靈性的展現。

不過神從來沒有放棄過去尋找人、並且繼續召喚人去回應祂自己,以致人能夠透過神所賦予給人的靈性(這種回應祂的能力),透過祂自己真理的啟示(神的說話、道logos)並聖靈的引導和塑造,完滿地回應神的召喚,滿全地活出神原本設計的那個最真正的那個自己。麥格夫在其《基督教靈修學》為靈性觀Spirituality下了一個基本的定義:「Christian spirituality concerns the quest for a fulfilled and authentic existence, involving the bringing together of the fundamental ideas of Christianity and the whole experience of living on the basis of and within the scope of the Christian faith.」意思是:靈性是一種追尋,追尋能夠充分地、完滿地活出自己最真實的本我。

楊錫鏗牧師又在其著作《召命:以生命回應神的召喚》一書第29頁中指出:「神並不是創造完便算,而是創造之後還「賜福」,賦予這些受造物能力(enable),使他們能夠達成祂創造他們的目的。換句話說,神對我們所定的心意,祂必定親自成全。」所以當我們是按照神的形像樣式而被造,這意味著我們代表神並有一個與神同工的關係。神的創造確認了我們與祂同工參與管理祂的創造的這個靈性向度,而神的救贖亦確認了我們與神同工參與祂普世救贖工作的這個靈性向度。神透過主耶穌基督的救贖不單恢複了我們與神的關係,亦同時恢複了我們先前因犯罪而失落了的神的形像,所以效法基督,以致我們肖似基督,活出主耶穌基督的生命是救贖帶給我們的另一個靈性的向度[5]

不過我們在靈性上追尋能夠回應神的召喚、完滿地活出自己最真實的本我的這個過程,並非是一種自我的塑造過程,而是一種屬靈的(即由聖靈主導)塑造過程。楊錫鏗牧師在其著作《召命:以生命回應神的召喚》中第153-166頁中指出了一個非常重要的創造觀念,就是神「授權」與神「成全」是同時並存的,所以我們的召命人生既然是由神來授權,就意味著神必定成全,人的責任只是靠著神的恩典來忠心盡力地去回應神的召喚,這樣我們就能體驗真正的安息。若果神六日創造的高峰是第七日的安息,那麼我們能夠安息地回應神的召喚便是我們靈性展現的最高境界。

[1] 創世記第一章26至28節。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這裡經文強調「我們」,而三一神本身這「我們」就是一個親密相愛的關係,所以當我們是按照神的形像樣式而被造,這意味著我們是與神是有關係的。神的創造奠定了我們與祂有相屬關係的這個靈性向度,而神的救贖是要恢複這個關係。

[2] 根據馬可福音十二章13-17節中耶穌的論述,我們既然有神的形像,我們就屬於神而應該歸給神。因此我們靈性的本質是藉著神、為了神、及榮耀神的;不是以自我為中心,而是以神為中心的!

[3] 神是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祂。For God is Spirit, so those who worship him must worship him in spirit and in truth. (John 4:24) 根據詩篇95篇及100篇的論述,若我們被造是要敬拜這位屬靈的造物主,而人必須以心靈和誠實來敬拜祂,這就說明了人是有這與神交往的靈性本能,其基礎是聖靈和真理,其進路是整全的:包括了情感和理性。

[4] 這種論述是建基於我們對創世記中有關:「神說」、「神稱」及「神賜福」等創造神學的理解。神創造是透過「說」和「稱」,例如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然後「稱」光為晝、「稱」暗為夜。

[5] 「靈性」或「靈命」(spirituality)是指一個人因相信耶穌基督的福音而有的新生命,這新生命本於三一上帝藉著聖靈在人生命中的更新與變化,得以蛻變成長而肖似基督,並在他/她的生活、服事與工作中,因著感悟三一上帝對他的呼召,更積極地回應與敬拜祂,發揮作光與作鹽的見證,活出在基督裡的召命。整全的靈命培育所涵括的,不只是內在、個人和當下的向度,而是包括群體性、社會性與末世性的多向度(multi-dimensionality)。參潘怡蓉《相遇都會靈程路》p24

鍾梓昭

HKPES 高級項目主任